崔小明真的很喜欢顾为经。
他爱顾为经。
那种罗马斗兽场里皇室包厢里的穿紫色衣袍王子,对场下泥泞之中,手拿刀剑等待和闸口中放出的狮子殊死搏斗的角斗士的喜爱。
欢呼阵阵、掷果盈车的爱。
若是泥泞之中,手拿刀剑等待与狮子搏斗为众人取乐的那个人,本身也是一位出身高贵的人——失败城邦的王子,希腊来的败军统率,斯巴达克斯或者曹轩和酒井一成都曾欣赏过的年轻画家。
那么这种喜爱,就可以升级到希腊古典神话般的思想高度了。
希腊神话的魅力在于它独特的悲剧性。
美丽而聪明的美狄亚用她的机智帮爱慕的英雄取得了金羊毛,但在故事的最终,她必将被丈夫抛弃,亲手将弟弟切成碎片。
克洛伊城坚守了十年,但最终,在胜利的前夜,它会毁灭于城外的木马。
半人半神的阿喀琉斯刀枪不入,水火难侵,他是全天下的最伟大的战士,但在他的母亲提着婴儿的脚踝将他浸泡入冥河水之中的那一刻,就注定了有一天,他会死于阿波罗从天空射来的暗箭之下,不,比那更早。早在他出生之前,在命运女神对着他的母亲说,你的儿子将死于战场的那一刻。
一切便已经无从改变。
顾为经做的很好,他做了很多的准备,他一次的突破了自己,他交出了一幅比那幅崔小明曾经看到过的《阳光下的好运孤儿院》更好的一幅《阳光下的好运孤儿院》。
可他最终,在他踏足新加坡第一步的时候,他便注定会在这场竞赛里输给自己。
正如斯巴达克斯战斗的很英勇,他在角斗场里赢得了一场又一场胜利,他率领希腊人的义军赢得了一场又一场不可思议的战斗,但最终,在他率军贯穿整个意大利的时候,便注定了他会被庞培钉死在从罗马到加普亚一路的游街十字架上。
为了某种注定会输的事情而英勇搏斗,孤独的流尽最后第一滴血。
这是希腊式神话的魅力所在。
英雄的悲剧特质。
悲剧的英雄特质。
这种感受,对于才华横溢的崔小明来说,有一种奇异的蛊惑力,贵宾厅里的观众看着角斗场里的战斗,谁又能没有那带有优越感的兴奋之情呢?
多么美丽啊。
无论狮子把角斗士逼到角落,看着它咬穿对方的喉咙,还是角斗士把狮子逼到角落,看到一瞬之间绽放出的勇气的力量。
都很美。
那张发到父亲手机上阅后既焚的照片,是从闸口中钻出来的的第一只狮子。
顾为经交出了一幅比那张照片上更好的画。
而他的作品被调换到偏远处的展台,是第二只狮子。
之后。
崔小明相信还会有第三只、第四只,再勇猛的角斗士也有力竭倒地的那一天。而他所做的,只需要像那位古罗马著名的爱好角斗游戏的皇帝康茂德一样,斩下对方的头颅,迎接全场的起立欢呼就好。
康茂德是一位非常失败的皇帝,没准有机会竞争古罗马历史上最凶恶残忍的帝王,最后死于禁卫军的谋杀。
他又没准是古罗马历史上最成功的角斗士。
自不必说。
他从来没有在斗兽场里输掉过任何一场竞赛。
斗兽场里的竞争,从来不会只于勇气相关。
由皇帝扮演的角斗士会生,真正的角斗士会死。
艺术节上的竞赛,也从来不会只于艺术相关。
他会赢。
顾为经会输。
这是权力已经写好的宿命诏书。
一个被曹轩欣赏的年轻人,他的作品被摆在展厅的角落,他被宴会厅里的人群冷落在社交圈的角落,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么?
当谁发现自己不合群的时候,他不能说,整个人群出了什么问题。不,人群没有问题。男人依旧在高谈阔论,女人依旧在掩嘴微笑,那些盛着蜂蜜酒浆的香槟杯依旧清脆的碰撞在一起。
他只能说,自己错了。
他只能承认,自己不适应这里。
他不属于这里。
在喧闹的人宴会厅里,一个地方之所以会显得安静清冷是有原因的,就像绵延的森林会绕开某处土地,也是有原因的。
或许是那里的雨水太少,或许是那里阳光不够,或许是那里的温度不适合植被生存。
自然,它自会做出自己的选择。
“优胜劣汰,适者生存。”——这是达尔文的话,这是科学。
无论是族群驱逐了它,还是它驱逐出了族群。
都一样。
它都注定会衰败与枯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