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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书屋 > 金屋恨 > 第六卷:歌尽浮生 一四四:三年愿筑梧桐茂(2/3)

第六卷:歌尽浮生 一四四:三年愿筑梧桐茂(2/3)

若只如初见”,这样绮丽的词句,连他这样不懂诗的匈奴人,都听的出好来。

    而他与她的初见,是在使团从身毒返回长安之日。

    初满了十四岁的少女,提着裙裾,欢喜的向着自己的哥哥奔来,那么美。记忆中曾见过的女子,都不及她的一半。只是太娇弱,听说,悦宁公主自幼体弱,这世上本没有十全十美的事,受了如此多的疼宠,苍天自然要取走一些,以示公平。

    而他,渐渐的有些懂了,为什么,那么多不凡的人,对这个女孩子,都情不自禁的宠爱。

    悦宁公主刘初,性敏慧而不燥进,多娇宠而不凌人。你若看重她,她必将以同样的看重来回报你。

    在她一路的成长道路上,有太多的人为她遮风挡雨,将她庇护。

    而他,也想成为这样的一个人。

    刘初便有些讷讷,“你在未央宫的那几年,我都没有见过你。”

    “公主是金枝玉叶,”他微笑道,“自然不会注意到微末宫人。”

    枯黄的野地里,忽然窜出一只雪白的兔子,毛茸茸的窝在远处,漆黑的眼睛谨慎的望着二人,骨碌骨碌的转,很是灵动。刘初看的欢喜,喊了一声,“兔子。”兔子受惊,立马窜到更远,却是从未见过人的,继续戒慎观看。

    “公主喜欢?”金日单微微一笑,返身去马上取弓箭,搭箭欲射。刘初吃了一惊,忙道,“你干什么?”扑了过去,她的力气虽然不大,到底摇晃了金日单的准头,那箭便射在兔子身前一箭开外之处,这回真将兔子吓到了,一溜烟跑了个没影。

    “悦宁,”金日单无奈道,“你做什么呢?”

    “你才做什么呢?”刘初抬起头来,没有注意到金日单喊她的改变。“我只欢喜活蹦乱跳的兔子,它要是变成一团死的了,我还喜欢它干什么?”

    他怔了一怔,这才记起,刘陌曾经提过,他这个妹妹,最不喜欢杀戮的。

    “可是,总是要射一回的。” 他慢慢道,将弓箭重新系回马上。

    匈奴人善狩猎,可不善于捉一只活蹦乱跳完好无损的兔子来讨好心上人的。兔子的生命太脆弱,让他屈尊射它,已经是很委屈了。若要抱只活的在手上,他怕自己手劲一大,直接捏死了都吃不准的。

    “什么叫一定要射一回的?”刘初听不懂。

    “匈奴人故早的习俗,剥下自己亲手射下的猎物的皮毛,送给自己的心上人。我来汉地之前,在匈奴所打的猎物皮毛,早就遗失了。所以这猎物,总要重打一回的。”

    秋日的阳光下,刘初的脸便慢慢的变红了。他着迷的看,这可是陛下手掌心中最宠爱的明珠,他不过是个异族人,有几成机会能带走她?

    因了这对兄妹,他愿意放下自己的匈奴身份,慢慢的,将自己当作一个汉人,尊大汉天子为他的陛下。

    “每隔几年,我的父皇总是要去上林苑狩猎的。”刘初慢慢道,“上林苑里有的是狮子,豹子,你若能跟着去,可以慢慢打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金日单笑吟吟的,“悦宁最喜欢什么动物?”

    “我?”刘初想了想,道,“我和娘亲一样,最喜欢雪狐。”

    “雪狐?”金日单怔了怔,“那可是少见的很。我在匈奴多年,都没有见过。听说,只有终年大雪的唐古拉山上才有。你怎么喜欢它?”

    “因为漂亮啊。”刘初笑道,“小时候,郭师叔远远抱着我看了一回,和雪一样的颜色,眼睛灵动极了,仿佛能说话一般。只可惜,”她扼腕道,“站的极远,一有动静,一溜烟就跑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别想啦。”刘初吃吃笑道,“我父皇着人寻了经年啦,都没寻见一只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,”她想了想,又咬了咬唇,道,“你若真是猎了什么老虎豹子的,不要瞎糟蹋了皮毛。送到卡门衣坊,报上我的名号,夏姨知道该怎么做的。

    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    元鼎六年末,刘彻在建章宫里宣见了金日单。

    彼时,长安城的天气已经相当冷了。金日单在雪地里跪了半响,方听见皇帝慢慢道,“听说,你和悦宁公主最近来往甚密。”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纵然面对的人是这个世上威权最盛的帝王,金日单依然毫不畏惧,“微臣喜欢公主,自然希望与她靠近一些。”

    “好大的胆子。”刘彻的面上不辨喜怒,“悦宁公主是朕与皇后的掌上明珠,你一介匈奴降臣,有什么资格,妄言喜欢公主?”

    “微臣自知身份低微,纵然不是匈奴人,也是配不上公主的。”金日单昂然道,“微臣只是欢喜公主而已。只是,陛下治下有四海,亦有匈奴子民。陛下要他们沐教化,为顺民。但若是连陛下自己都将他们看轻了,又如何让他们服从陛下呢。”

    “好厉的一张口啊。”刘彻冷笑一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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