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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书屋 > 金屋恨 > 尾声 浮生已到天尽头(下)(3/6)

尾声 浮生已到天尽头(下)(3/6)

很多年后她忘了调子,却还记得那词。那词是这样写的:

    我的小时候,吵闹任性的时候。我的外婆总会唱歌哄我

    夏天的午后,老老的歌安慰我,那首歌好象这样唱的:

    天黑黑欲落雨,天黑黑黑黑

    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,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

    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,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

    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,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

    爱总是让人哭,让人觉得不满足,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,好孤独

    天黑的时候,我又想起那首歌,突然期待,下起安静的雨

    原来外婆的道理早就唱给我听,下起雨也要勇敢前进….

    那时候她以为那是外祖母特意唱给她听的,很多年后回首过往,骤然惊觉,焉知那不是外祖母在感伤身世,因为,外祖母幼时,也是在长乐宫长大的啊。那时候长乐宫的主人,是外祖母的外祖母,窦太后。

    长乐宫里私下渐渐有了一种想法,难道这顺华翁主,竟会成为另一个孝武陈皇后么?多么相像呐?一样在长乐宫长大,一样是皇帝做外公,皇帝做舅舅。而顺华翁主亦和两位嫡皇子交好,堪称青梅竹马。青梅竹马,这亦是从一首美丽的诗里撷来的词语。“妾发初覆额,门前折花剧。郎骑竹马来,绕床弄青梅。”

    武皇帝和陈太后,才是真正的青梅竹马吧?

    会不会,依然有一个皇帝,做顺华的夫君?

    会不会,依然是盛宠一生,至死亦不休?

    陈阿娇听到这种说法后皱起了眉,“胡说什么?”她斥道。她素来温和,那一次,是难得的声色俱厉,宫人一时噤若寒蝉。

    顺华已经很好了,不需要做那么一个皇后,来锦上添花。那花,初铺到锦绣上的时候,色泽虽美,未央却不是一个适合鲜花生长的地方。还是不要入,反而幸福。

    更何况,她与刘彻血缘已近,再也不要,更近一番了。

    顺华却不在意,只是偶尔的时候,见了映朱和缥紫在外祖母身后,流出伤感的神情。“太后定是想念武皇帝了。”她们说道。

    武皇帝啊,顺华慢慢想起来。听说,顺华这个封号,就是外祖父亲自赐的。她解事的时候,武皇帝已经有些见苍老了。听说外祖母比武皇帝还要大着两岁,为什么,到了如今,外祖母还是那样的美丽。也就难怪,武皇帝爱了她那么多年。

    爱,是一种什么东西呢?

    转眼到了冬十月,北风初初吹过长安城的时候,乖巧如顺华,也近了十二岁年纪,偶尔也会耐不住往返于家中和长乐宫的寂寞,偷偷带着侍女溜上了街,自以为得计,却不知只是长辈默许缘故。

    他们少年时,也曾有过这样躁动不安的年纪啊。

    长安城繁华依旧,车水马龙,丝毫没有被年前那场叛乱影响,人声鼎沸让顺华觉得新鲜,忍不住从马车中探出头来。

    衣裳褴褛的小乞丐飞快的跑过来,撞到一个华服少年身上。偷了少年钱袋,却当场被抓住,拳打脚踢,恶言相向。那乞丐倒也倔犟,倒在地上一声不吭,只一双眸子亮如晨星。那双眸子,便让顺华起了怜惜之意,真要打死了人,就过分了。待要扬声阻止,一个青衣少年却在她开口之前就上前,含笑拦道,“兄台既已教训过了,得饶人处且饶人吧。”

    四周早就聚集了一群看热闹的人,在众人目光中,陈庭便觉得下不得台来,冷笑挣扎道,“你让我饶,我就要饶么?”却变了脸色,这少年虽斯文俊秀,一双手,也不见得如何有力,却如铁窋般,让他半分挣扎不动。

    他这才注意道,少年腰际缠着的软剑,剑锋雪藏于鞘中,却仍掩不住一丝锋芒。

    新丰美酒斗十千,长安游侠多少年。意气相逢为君饮,系马高楼垂柳边。

    这一首歌咏游侠的诗,相传为陈太后当年所做,最是闻名。看起来,这青衣少年便是这样一个游侠了。

    陈庭的脸色微微变了,色厉内荏道,“你知道我是谁么?”他想了想,又硬实起来,挺起胸膛,道,“论起来,如今长乐宫里的陈太后,可是我姑奶奶呢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四周百姓便低低应合一声,原来是陈家子弟。

    “哦?”青衣少年笑开来,促狭道,“可真不巧,论起来,陈太后也是我师姑呢。你岂不是还低了我一辈?来,叫声世叔吧。”

    陈庭的面色阵青阵白,当年,陈太后流落宫外的时候,的确拜在天下第一游侠门派之下,这是事实,据闻,陛下当年有意大肆清肃游侠,看在陈皇后面上,才轻轻放下。昔日纵横天下的游侠也有所收敛,一直相安无事。他惊疑不定。声气渐渐弱了,告了个罪,自行走了。小乞丐从地上爬了起来,道,“多谢相救。”头深深的低了下去,却被少年一把抓住她的手,叹道,“我也不求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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