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称,当逃兵。
逃兵一旦被发现,在哪里都是必被处死的,所以他们隐藏了身份,老二善用弓弩,还顺便偷了一把出来,再加上偷了军里的几匹马,连夜逃出百里路,昼夜不停的朝着远离战场的方向逃了。
换做以前,军中肯定会派人来追,但当时大战当前,哪有人顾得上他们。
陈烨摸了摸旁边这几匹马,见它们虽然年龄大了一些,但看起来的确都是好马。
原来是从军中偷出来的。
一路上,三兄弟也纠结了一些人,开始打家劫舍的勾当,还让他们形成了一股不小的流匪势力。
陈烨立刻有了主意。
既然是打仗,就一定有兵卒,还有将领。
而且,还可以接触这个国家的中心。
到时候,无论是开门,还是找门,都比他们自己行动效率要更高。
独眼和老大原本是不愿意带他们回去找军队的,但无奈刀架在脖子上,他们也知道,普通的村民可以带路,但只有他们才能带他们找到军队,这一点是他们的价值,如果独眼两人不愿意实现这个“价值”,那现在就必死无疑。
以这几位能人异士的能力,要是到了军中,必然受到重用,独眼两人便以为,陈烨他们想找到军队,是这个原因。
大概是刚才苏摇铃的表现果然问出了些东西,原本聒噪的老用户也不怎么说话了,只是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,刚才的发言,的确显得自己很愚蠢,但那只是意外,他可不是一个愚蠢的人。
“那我们,现在就走吗?”独眼小心问道。
苏摇铃却说:“先回孟村看看。”
老大擦了擦脸上的汗水,刚才在鬼门关走一圈,自己后背已经被汗浸湿,现在回孟村,那些村民还不撕了他们两,“这……”
老用户也不理解:“那个破村子还有什么可去的,我们帮他们救了人,已经算是做了好事,他们村已经成穷鬼了,能拿什么回报我们?去了还不是白跑一趟!”
苏摇铃直接无视他的发言:“我们去找军队,虽然是一个方法,但还有一个人,也很关键,就算是要走,也要带上他一起走。”
陈烨懂了:“你是说,孟老头?”
那个无端端就要纵火,烧死他们的奇怪老头。
苏摇铃说:“他肯定知道的比这一只眼多。”
刚刚松了一口气的独眼:“??”
怎么还有我的事?
陈烨点头。
那老头,的确是怪异,他想杀他们,一定是有理由的,只是这理由还没找到。
陈烨有一种直觉——
这个理由,至关重要,和这个世界隐藏的秘密有关。
赵都,邯郸。
又入夜了。
偌大的宫城,无论是多一个人,还是少一个人,都不会引起谁的注意。
带着红面具的男人——现在叫郑红,正走在宫道上。
今夜王在殿中举办宴席。
没错,这个王三天两头约人吃饭,还动不动就是选在离他住所很远的大殿,每次都是大鱼大肉,笙歌燕舞。
这个副本一点都不像副本,像是度假村。
遗迹里怎么有这样的奇怪世界。
这几日天黑的很早,宫道上早就点起了宫灯,四周的视野开阔,远处就是高低的宫殿群,但在郑红看来,这些“宫殿”实在是简陋,顶端多算“空间比较大的屋舍”。
一阵风吹过,前面忽然有一个黑影连滚带爬冲了过来。
扑通一声,那人跌倒在郑红面前,抬头露出一张满是泪水的脸。
这是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人,穿着粗布麻衣,披头散发,大概三十多岁,他满脸惊恐,精神崩溃,眼睛里全是血丝,似乎看见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。
随后,他朝着郑红哭喊道:“救我,救我!求您,救救我,带我离开这里!”
“求求您!救我,别让他们抓我回去!”
“救救我,救命!”
男人疯狂的伸手去抓郑红的衣袖,然而郑红后退一步,让开了,随后站在原地,警惕的看着他。
紧跟着,从男人冲过来的方向,冲出来一列士兵,士兵瞬间就将男人团团围住,其中几人上前,将疯狂的男人控制住后拖走。
“放过我,求求你们,放了我,让我走吧!”
男子撕心裂肺的叫声很快消失——因为他的嘴巴被人用麻布堵住。
随着士兵来的,还有郑季。
他那张同样普通的脸上带着笑意,朝着郑红一拱手,“惊扰到您了,这不过是一个逃出来的囚犯而已,跟我来吧,王去了大殿,今夜,有一件好事要宣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