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时,他都不禁为自己的运气感到赞叹。
“巫妖王。”他缓缓吐出这个名字,暂停了对天谴骑士的攻击。
天谴骑士亦严阵以待,手中锈剑一半对准了温斯顿,一半防着巫妖王。
巫妖王身形高大,两米多高的身材,灰色的长发,尖尖的耳朵,还有黑色的指甲。除此之外,他与人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之处。
他穿着斗篷,赤脚站立在骸骨巨蟒的头顶上,手中的骨杖几乎与他的人一样高,上边还挂着一串特殊的铃铛,随着巨蟒的前行,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。
“人类?”巫妖王看到温斯顿,眼中露出一丝诧异。巨蟒随即低下头颅,他也微微弯腰打量着。
随即,他又侧头看向另一边,“天谴骑士也在。”
天谴骑士没有说话,温斯顿自然也不会搭腔,没得自降身价。
巫妖王诡异地笑了笑,余光瞥向马车上的无头骑士,抬起那只涂了黑色指甲的手一指,道:“你们继续打你们的,我要他。”
温斯顿也笑了,“不行。”
“他本就是我的猎物,你不肯给我,也罢。”巫妖王发出遗憾的喟叹,看向天谴骑士,发出邀请,“我帮你们杀了他,人我带走,你们的目的,我不干涉。”
温斯顿突然很想吟诗。
吟咏叹调的诗。
吟一首哭狗狗的诗。
不过他还有一个问题想问:“托托兰多最伟大的死灵法师,弗洛伦斯女士的召唤物,叫做‘野狗’的,是不是阁下?亦或是阁下的父亲?父亲的父亲?您与她的马车夫,是闹了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么?他抢了您的肉吃?”
巫妖王:“……”
查理发誓,虽然亡灵界没有色彩,但巫妖王的脸肯定绿了。据他所知,不死生物无法生育,而无头骑士没了头,恐怕也吃不了肉了。